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主管部门(以下称“各方”)愿提高互相人员来往便当化水平,并在以下范畴展开协作:
中方愿为短期来华从事商贸协作、旅行等非交际、公务活动的中亚国家人员就近就便请求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供给便当。
(二)各方愿依据本国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要研讨彼此开设领事安排的可行性。
(三)各方愿加强协作,依据本国法律规定和世界公约及时向对方公民供给必要帮忙。
(四)各方愿逐渐提高公路、铁路彼此连通水平,完善本国境内公路、铁路网络,晋级改造相关基础设备和配套设备,为各国人员和货品来往发明便当条件。
(六)我国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愿快速推动现有口岸设备现代化改造,结合实际要研讨增设新口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一步为便当人员、货品进出境供给支撑,一起打造“人畅其行、物畅其流”的有利局势。
(八)各方愿研讨在毗连区域树立更多边民互市贸易区,并加强贸易区活动的规范化办理。
(九)各方愿逐渐加强旅行协作,完善旅行基础设备建造,打造特色旅行线路、精品旅行项目,支撑开展跨境游、自驾游,开行我国-中亚人文世界旅行专列。
(十)各方愿经过举行旅行推介会、加强新媒体宣介等方法加大对我国和中亚旅行资源的宣扬推行。
(十二)中方欢迎中亚国家热心参与我国—中亚文明和旅行之都评选作业,来华到会我国世界旅行交易会等活动,并愿定时安排中亚国家旅行商来华调查。
(十三)各方愿亲近文艺团体互访,举行更多艺术表演、展览等活动,加强沟通协作。
(十七)各方愿鼓舞各国教育学习办理机关加强联络,经过联合举行研讨会、互派访问学者、同享学术资源等方法促进专家学者进修沟通,并为对方国家公民到本国学习供给必要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