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发布布告:12月2日起部分城区秋冬季特别时段机动车将暂时限行
发布日期: 2024-12-04    作者: 通知公告

  11月25日,四川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特别时段机动车暂时限行办法发动时刻的布告》(绵府布告【2024】4号),决定于2024年12月2日真实开端发动该市部分城区秋冬季特别时段机动车暂时限行办法。

  布告称,为有用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减轻路途交互与通行拥堵,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特别时段机动车暂时限行办法的布告》(绵府规【2024】4号)有关要求,结合绵阳市实践,经研讨,决定于2024年12月2日真实开端发动该市部分城区秋冬季特别时段机动车暂时限行办法。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特别时段机动车暂时限行办法的布告》显现:

  绵阳市二环路(不含)以内一切路途(见绵阳市秋冬季特别时段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示意图)。

  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2月10日重污染气候高发时段期间,每日7:30至20:00施行机动车暂时限行办法(不含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若有特别情况,将另行布告。

  2.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远程客运班车、巡游租借车、预定租借客运车、持有运送管理部门核发旅行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4.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工程抢险车、运钞车和车身喷涂一致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法律车辆。

  依照机动车号牌(含暂时号牌)数字尾号(尾号是字母的以最终一个数字为准)两个一组轮换限行,即: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限行期间,对违背限行规则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分。